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采购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动构建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财政厅印发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政策背景
一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机制的需要。制定《通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必然要求,是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机制的需要。
二是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精神,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按照省委常委会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精神,深化两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合作,助力加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加快全省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积极打造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三是破解政府采购工作难题着力点。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效、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四川经验。但是,一些政府采购监管难题、执行难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如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到位、采购效率和集中度不高等问题。《通知》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破解难题。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明确了政府采购6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了17项政策措施,确保相关政策举措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要求采购人要严格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采购预算执行管理、严格采购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全流程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二是压紧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明确要切实赋予采购人采购自主权,要求采购人要强化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加强采购需求管理、严格履约验收管理,“放”“管”结合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三是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效。要求采购人要健全完善政策落实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深入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效。
四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强调从进一步降低采购交易成本、加快政府采购诚信建设、推进成渝地区政府采购深化合作三个方面来优化营商环境。
五是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统筹构建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健全完善电子化评审制度机制,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效率,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六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明确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完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机制,实行与行政裁决并行的约谈、调解、提供法律意见等非强制性纠纷化解。
三、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
四、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通知》自2022年3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1号)第十三条之规定执行。